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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5 编辑:汇智英财
返回列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1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一件发明的专利权全部无效。我公司作为请求人一方的代理机构,参加了此次无效宣告请求的全部审理过程。该发明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意味着我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获得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全面支持。
该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2月2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高尔夫球杆头表面处理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号为201210427547.0,申请日为2012年10月31日,专利权人为苏基宏。该发明专利授权时具有3项权利要求,其中1项为独立权利要求。
针对该发明专利,我公司接受了请求人的委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发明专利全部无效,理由是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同时提交了5份证据和1份参考资料。上述证据和资料包括国内外的专利文献、期刊杂志和技术手册等。
经口头审理之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1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为:如果一项发明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并解决了同样的技术问题,或者是本领域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常规技术手段,则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不需要花费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获得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注:由于我公司正处于网站升级改造时期,故未及时更新我公司代理的复审、无效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这些情况将逐步整理发布,感谢您的关注!】